******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询比价采购公告
1.询比价条件
******有限公司计划针对供应链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进行询比价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询比价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计划针对供应链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HNCIEQGB25(招)H01
2.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采购范围:包括数字供应链管理系统、风险管理系统、运营管理系统及配套集成服务。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日人员进场,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数字供应链管理系统、风险管理系统、运营管理系统及配套集成服务系统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部署、优化、上线/上线试运行等工作,上线试运行后进行初步验收,试运行期限不少于1个月,系统稳定运行且无任何问题后进行项目最终验收。上述工期以采购人对本项目做出的最终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安排为准。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质量要求。
2.8质保期:本系统采用SaaS模式采购,在服务期内提供质保及运维保障服务。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5年内完成的至少一项供应链软件及系统建设项目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并附合同复印件(含签字页、金额页、服务内容页)。未提供有效业绩证明的,评审时不予加分。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后,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若在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对响应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价。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
4.文件获取
4.1本项目通过阳光采购平台发布公告;
4.2 有意参加询比价并符合条件的询比价响应人,请到阳光采购平台查看具体采购要求,获取响应文件
4.3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4月8日18:00分获取采购文件。
4.4其他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371-******。
5.询比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询比价方式,询比价采购响应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询比价和提交纸质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的投递。
5.2标书投递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询比价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9:30分(北京时间)。
5.3 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响应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非成交人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5.4 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请将电子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
纸质响应文件:将电子响应文件打印版打印装订,内容及格式与电子响应文件保持完全一致,递交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96号9楼907室
5.5供应商必须在询比价响应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递交电子询比价响应文件。
5.6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媒介上发布。
7.异议的提出
不接受匿名异议,异议投诉渠道:电子邮箱:******。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96号9楼
联系人:高飞
联系方式:0371-******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96号9楼
联系方式:0371-******
电 话:0371-******
邮 箱:******
******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