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郝家桥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郝家桥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灵武市******改革局以******改革局关于灵武市郝家桥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2025]15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202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润邦信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硬化生产道路面积54063.2平方米。
2.2 项目地点:灵武市郝家桥镇兴旺村。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18日至2025年9月25日23时59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0日10时00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改革局 联系电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灵武市郝家桥镇
联系人:杨玉金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街与银湖巷交叉口向北20米院内
联系人:王丽、姚丽、李茜
电 话 :******
******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