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益生菌及50000吨微生态制剂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予以公布,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益生菌及50000吨微生态制剂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性 质: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漯河市郾城区龙江路与五台山路交叉口东南角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筑面积38094.17平方米,租赁标准化厂房进行建设,主要产品为益生菌、微生态制剂,由于项目主要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废水排放种类、排放量及污水处理工艺和规模、废气处理设施等发生变化,属于重大变动,重新报批本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总
联系方式:4001-580-680
邮 编:462000
邮 箱:******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龙江路与五台山路交叉口东南角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395-******
邮 编:462000
邮 箱:******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建业智慧港B座521室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设是否认可;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登录上述网址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参与到“******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益生菌及50000吨微生态制剂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活动中。公示期间,公众有任何意见、问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并请注明填写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终审: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