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城镇危旧房改造三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澄清及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于2025年07月07日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挂网招标的《西秀区城镇危旧房改造三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现对该项目部分内容作出澄清及变更补充,内容如下:
一、公告部分
原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为: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现澄清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原招标文件第3页、第9页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地方同步修改。
二、招标文件部分
(一)原招标文件第54页A4.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B):为
评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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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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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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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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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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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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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得2分;
(2)具备一级造价师的2分;
(3)具备建筑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注:须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相关证件及2025年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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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澄清为:
评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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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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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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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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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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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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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得3分;
(2)具备建筑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注:须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相关证件及2025年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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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澄清内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制作系统同步澄清及更改,除以上涉及的澄清内容外,原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的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以最新文件内容为准。
特此澄清!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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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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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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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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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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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驼宝山广场)行政中心8幢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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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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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81号(鑫海大厦19楼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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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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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超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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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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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友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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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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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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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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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0日
文件预览:
答疑澄清公告.pdf澄清说明文件-西秀区城镇危旧房改造三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7.10.pdf